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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扎实推进党建扶贫行动的实施意见

    信息发布者:马财龙
    2017-03-19 22:28:46   转载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黔党发〔201521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大扶贫战略行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黔党发〔201527号)和“抓党建就是抓关键,抓作风就是抓重点”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建立责任在村落实、组织在村建强、干部在村成长、资源在村整合、成效在村检验的“五在村”机制,扎实推进党建扶贫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建立“责任在村落实”机制,列出脱贫攻坚责任清单

    (一)列出领导班子帮村责任清单履行学习贯彻责任,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精准扶贫的安排部署、目标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精准扶贫目标任务,精心编制精准扶贫项目,精准制定到村到户的扶贫计划。履行狠抓落实责任,坚持以党建带扶贫、以扶贫促党建,制定领导干部包乡、包村、包户和包人“四包”方案,推动党建工作与精准扶贫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履行解决问题责任,党委(党组)要详细了解扶贫政策落实到村到户的情况,组织研究精准扶贫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完善精准扶贫的各项政策措施。履行整合资源责任,特别要整合各部门涉农扶贫资源,整合第一书记、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的力量,推动扶贫重心下移,努力使贫困村获得更多倾斜支持。履行督促检查责任,建立和实施精准扶贫效果评估,把扶贫开发成效作为市直部门、地方各级领导班子和党组织书记述职的重要内容,每半年进行一次述职,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运用好干部约谈、派驻工作组、召回学习、岗位调整等方式,对在精准扶贫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处理。(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脱贫攻坚办;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新蒲新区党工委)

    (二)列出领导干部联村责任清单履行牵总责任,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对精准扶贫工作负总责,严格落实精准扶贫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主持起草精准扶贫工作方案;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组织落实,并对分管领域的精准扶贫工作负责。履行蹲点责任,坚持每年到扶贫联系点开展蹲点调研,开展“民生体验”活动,地厅级领导干部联系1个乡镇,市直部门联系1个贫困村。履行遍访责任,深入开展遍访贫困村、贫困户工作,详细了解困难群众的家庭基本情况、生产生活情况、致贫原因、就业技能和帮扶需要,了解中央、省委和市委强农惠农富农、扶贫开发政策的落实情况。履行结对责任,结合遍访贫困村贫困户情况,市、县(市、区)领导干部每人至少结对帮扶2户贫困户,乡科级领导干部每人至少结对帮扶1户贫困户,帮助其实现脱贫致富。(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脱贫攻坚办、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新蒲新区党工委)

    (三)列出同步小康工作队和“第一书记”驻村责任清单履行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责任,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扶贫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特别是扶贫开发政策措施,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村规民约、文明新风等。履行帮助推动经济发展责任,主动进村入户实地走访,详细了解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致贫原因、就业技能和帮扶需求,积极帮助贫困村、贫困户找门路、筹资金、授技术、讲方法、拓市场,凝聚各方力量推动各项帮扶任务的落实。履行帮助改善民生责任,组织开展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建立完善“民情电子信息管理系统”,建好“精准扶贫”和“社情民意”基本台账,精准制定脱贫计划,精心组织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和基础设施六个小康建设任务等扶贫项目。履行帮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责任,认真开展走访群众、排查矛盾纠纷,及时发现处置苗头性问题,向上级反映有关情况,耐心细致做好群众教育和思想疏导,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履行帮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责任,帮助提高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发展能力,大力推进“党员创业带富工程”,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建立健全党组织进位、党员晋星机制和党员承诺践诺机制,开展“一事一议”和村务公开等。(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新蒲新区党工委)

    (四)列出基层党员带村责任清单履行管带责任,农村党员特别是村支“两委”的党员要带头参加实用技术培训,带头建立产业示范基地、发展优势产业、组建专业合作组织等,带头脱贫致富,带头帮助规范建档立卡。履行帮带责任,农村党员要帮助贫困群众认真制定脱贫计划,大力实施“党员创业带富工程”,从政策、资金、信息、技术、项目等方面加大对贫困户的支持力度,为贫困户提供脱贫致富信息,示范引领他们找准发展路子,实现脱贫致富。履行率带责任,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支部结对、干群结亲”和同步小康驻村、脱贫攻坚挂帮工作,组织在职党员主动与农村困难党员、困难群众结对子,带头开展“三送一连心”和“三关爱”工程,主动关心关爱贫困户、五保户、残疾人、农村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积极帮助困难党员、老党员、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委脱贫攻坚办;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新蒲新区党工委)

    二、建立“组织在村建强”机制,加强脱贫攻坚第一线的核心力量

    (一)着力推进“党建+”行动计划,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村级全覆盖。探索更加务实管用、灵活便捷、科学合理的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积极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实行区域内事务共商、活动共办、工作共促,通过“以强带弱”、“以富带穷”、“以治带乱”,实现资源优势互补互助;注重在农民合作社、村办企业、农业产业园和农民工聚集地建立党组织;大力推动党建带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工作,构建党建带动群团工作联动共建的新格局。继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县(市、区)党委、新蒲新区党工委每年要对乡镇、村基层党组织进行1次排查,按照10%的比例倒排,对带领群众脱贫致富不力、扶贫效果不明显的党组织,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顿。对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各类组织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建立工作台账。针对不同情况,采取建立工青妇组织、派党建指导员、帮助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等方法,不断加强党的工作。同步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转接党员组织关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在精准扶贫中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稳妥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加强对各类基层组织的指导和管理,该健全的健全,该调整的调整,该整顿的整顿,使各类基层组织按需设置、按职履责、有人办事、有章理事,既种好自留地、管好责任田,又唱好群英会、打好合力牌。(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新蒲新区党工委)

    (二)着力强化“三大功能”,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升级发展强化政治功能,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及民主集中制等制度;抓好“党的声音进万家”、“农民夜校”和“三送一连心”等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强化服务功能,继续建设好、使用好乡镇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和村组便民服务站(点),广泛开展全程代理和一站式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技术,配合有关部门以信息化手段推广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好、运用好农村党建云平台、农村社会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等,运用好农村远程教育资源,积极创建党建QQ群、微博、微信,助推农村党员群众增收致富。强化发展功能,带动群众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结推广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党带富”创业信用贷款、“双创双带”等经验,推动农业产业规模化、专业化和特色化,积极推动精准扶贫。(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新蒲新区党工委)

    (三)着力推进“强基固本”计划,实现“村强民富”。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遵义市委办公室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强基固本”工程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遵党办发〔201413号)、《遵义市关于打好扶贫攻坚战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方案》(遵党办发〔201510号)文件精神。以强组织、强队伍、强作风、强机制、强发展为抓手,以村级集体经济增长带动群众增收为目标,大力实施“强基固本”计划。推广村级集体经济“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做法,建立“支部+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发展机制。2016年,实现全市所有贫困乡镇“减贫摘帽”,完成300个贫困村出列和21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消除全市所有“空壳村”;2017年,全市所有省定一类、二类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积累分别超过5万元、8万元,实现全市所有贫困村出列,完成12.57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2020年,全市建档立卡脱贫对象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000元以上。(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扶贫办,各县〈市、区〉党委、新蒲新区党工委)

    三、建立“干部在村成长”机制,发挥广大党员、基层干部和优秀人才在脱贫攻坚主战场的主力军作用

    (一)加强“三支队伍”建设。落实把好干部选出来、用出来、管出来、带出来的要求,选优配强乡镇党委书记和村级党组织书记,推进“领头雁工程”。改进选拔方式,把精准扶贫成效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提拔和重用那些在扶贫攻坚中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会共事、不出事的优秀基层干部。对拟提拔的干部,要安排到贫困乡镇、贫困村工作。以重点工作、重点任务、重点项目推进和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为依托,积极为基层干部搭建成长平台,在工作任务推进中、在突出问题解决中拓宽视野、创新思维,引领基层干部实现思想素质、政治素质和能力素质的提升。各县(市、区)、新蒲新区党工委主要负责人与乡镇党政正职每年至少进行2次谈心谈话,乡镇党委书记与农村党组织书记之间要经常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充分信任基层干部,放手基层干部,让基层干部去闯、去试、去拼,多给他们探索空间,激发创新活力。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基层干部带领群众奔小康、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践行群众路线,基层干部要会开群众会、会讲群众话、会办群众事、会懂群众心。注重从农村创业带富能手、农民经纪人、复员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大学生村官中选拔村干部;注重从村干部、“第一书记”中选拔优秀人才进乡镇领导班子。市委将适时评选一批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围绕精准扶贫,积极在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中发展党员,切实解决农村优秀村干部难选问题。(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新蒲新区党工委)

    (二)加强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队伍建设。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选派工作,选派德才兼备、具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优秀干部驻村帮扶,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同时要严格奖惩,在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时优先考虑帮扶实绩突出的干部。继续选派优秀机关干部到贫困村、软弱涣散村担任“第一书记”,努力实现“一人驻村、单位全员帮扶”。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加强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员和“第一书记”精细化管理,确保其每月驻村20天以上;对不符合或不胜任工作的,要及时调整。(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委脱贫攻坚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新蒲新区党工委)

    (三)加强以“千村千人计划”为主体的人才队伍建设。围绕贫困村产业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党建扶贫等工作,从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与精准扶贫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中精准下派1000名左右农业、科技、金融等方面的人才到贫困村开展帮扶工作,选派的人员每月至少到村开展工作2天以上,做到村不脱贫、人不脱钩。积极探索从发达地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精准招聘金融人才、科技人才、农业技术人才工作。继续坚持和完善“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公务员培养选拔“两个80%”等政策,引导有为青年到基层工作。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发挥好农村“土专家”“田秀才”的作用。(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委、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新蒲新区党工委)

    四、建立“资源在村整合”机制,形成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强大合力

    (一)以村级党组织为主,整合人财物参与精准扶贫。按照市县抓落实、重在乡村的分工机制,市、县(市、区)、乡镇下派到村的干部力量、安排到村的项目资金、分配到村的财力物力,由村党组织统筹调度,形成聚合效应。下派的党员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服从村党组织的指挥调度,认真落实好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县(市、区)、乡镇党委要加强领导和指导,提高决策部署执行力,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新蒲新区党工委;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二)以财政投入为主,加强基层基础保障。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基层党建经费规范使用的相关要求,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将村干部报酬、村办公经费和其他必要支出作为保障重点。落实村(社区)干部报酬增长财政保障机制,使村(社区)干部报酬逐步达到、高于当地劳动力平均水平;建好用好党组织活动阵地,确保场所面积满足群众需求、功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要从生活上关心基层干部,帮助解决好关系基层干部切身利益的问题,使基层干部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全身心投入到精准扶贫工作中。对定点扶贫的挂职干部、驻村工作队员、“第一书记”要关心爱护,妥善安排好他们的工作、生活,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及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新蒲新区党工委)

    (三)动员和整合社会力量对贫困村实行包干扶贫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好《举全市之力集全市之智聚全市之能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遵党办发〔201524号)。(牵头单位:市扶贫办、市委脱贫攻坚办;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新蒲新区党工委)

    五、坚持“成效在村检验”机制,保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

    (一)建立精准到村的组织领导机制。建立“五在村”机制,扎实推进党建扶贫行动,是落实“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将各种资源、资金、项目向村集聚,干部、人才、力量向村流动,形成守牢底线、走好新路、率先小康强大合力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推动“五在村”机制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由各县(市、区)党委、新蒲新区党工委牵头,组织部门和相关部门具体负责,于2016年元月底前将落实“五在村”机制的具体工作方案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并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要切实做好干部选派和有关工作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上手,迅速深入到所联系的贫困村开展工作。乡镇党委要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上,切实加强领导,抓好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具体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村。(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新蒲新区党工委)

    (二)建立精准到村的学习培训机制。围绕精准识别、精准分类、精准施策,依托市、县党校平台,举办脱贫攻坚能力培训班,组织对各级干部党员的轮训,重点对贫困乡镇的党政“一把手”、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进行培训。每半年开办1次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脱贫攻坚专题学习班。每年确立12个专题,组织对所有乡镇、村党政正职和农村党员致富带头人进行全员培训。根据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每年组织一批农村基层干部参加农村干部“华西班”“寿光班”学习。学习借鉴威宁县迤那镇“四看法”、毕节“十子工作法”等精准扶贫好做法,促进党员领导干部把握精准扶贫工作规律和方法。(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新蒲新区党工委)

    (三)建立精准到村的考核奖惩机制。以考核扶贫开发项目建设为抓手,把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减少贫困人口数量、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作为考核的主要指标。重点考核领导班子帮村、领导干部联村、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驻村、基层党员带村、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转化、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书记”工作、社会力量包干扶贫等,结果作为干部考核奖惩、选拔任用以及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对扶贫绩效考核“一般”的党政领导、部门领导和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对扶贫绩效考核突出的要予以重用;对表现优秀、符合条件的基层干部、“第一书记”要优先提拔使用,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要采取召回管理、岗位调整、约谈问责等方式进行处理。市对市直部门和县领导班子及成员、县对县直部门和乡镇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考核实行扶贫工作实绩“一票否决”制。对帮扶单位开展包干扶贫工作纳入各级绩效目标考核范围,对在包干扶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脱贫攻坚办;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新蒲新区党工委)

    (四)建立精准到村的暗访督查机制。市、县(市、区)要分级建立脱贫攻坚专项督查制度,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每季度按不低于10%的比例,通过电话抽查、深入到村等方式,暗访检查党员干部在岗履职和扶贫措施落实情况,并全市通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坚持和强化党委(党组)书记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加强对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的监管,确保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发挥最大效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组织对扶贫项目资金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巡查、专项监查。把精准扶贫检查结果与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工作相结合。(牵头单位:市委脱贫攻坚办;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各县〈市、区〉党委、新蒲新区党工委)

    (五)建立精准到村的宣传引导机制。要运用“党的声音进万家”、农民讲师团、农民夜校等载体,面对面向广大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宣讲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贵州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宣讲中央、省委和市委的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和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知晓政策、理解政策、支持政策、执行政策。要及时了解在脱贫攻坚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面对面、心贴心地做好沟通疏导工作,帮助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要总结提炼党建扶贫的好做法好经验,深入挖掘典型事例,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加大宣传。遵义电视台、《遵义日报》要开辟专栏专题,持续宣传报道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脱贫攻坚办、市扶贫办,各县〈市、区〉党委、新蒲新区党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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